关于2005年成人高考报名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05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保证2005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今年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考试有关要求和做法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成人高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高职(高专)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4、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符合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填报志愿。
5、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报名、考试。任何成人高校
、机构和个人不得组织考生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生报名时应按规定交验高中或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以及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照顾加分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
考生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姓名和身份证号,考试和录取以此为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报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报考专科升本科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必须交验省自考委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3、报名验证时,如发现专科毕业证书有疑异的,考生应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鉴定,并提供证明。考生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如发现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实行先预报名后正式报名制度。预报名时考生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各成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选考科目、报考志愿等),然后在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正式报名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考生也可到市招生办规定的报名点购买报考须知,填写好预报名表后委托报名点进行预报名后正式报名。
考生正式报名后,对打印出的报名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考生电子档案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填报的信息错误以及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时间
考生预报名时间:9月1日—5日(网址:www.eeagd.edu.cn)
正式报名时间:
9月6日—10日。
四、报名地点
莞城镇:莞城安靖路13号东莞广播电视大学。联系电话:2221467、2213238
长安镇:长安镇莲风路25号长安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系电话:5531478
望牛墩镇:望牛墩镇金牛路细石路口望牛墩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系电话:8855680
石龙镇:石龙镇人民广场东侧石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系电话:6612180
塘厦镇:塘厦镇环市南路二巷塘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联系电话:7883519
7883509
7929819
常平镇:常平镇常东路黄水职业中学。联系电话:3988030
四、考试时间
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和16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见下表。
高中起点本、高职(高专)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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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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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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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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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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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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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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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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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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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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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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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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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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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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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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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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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艺术概论、民法、高等数学(二)、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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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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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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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科目
(一)高中起点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加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加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二)高中起点高职(含高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科(含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加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2、理科(含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加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三)专科升本科各专业考试科目
专升本: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专业课。
理工、经济(管理)类:
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文史(含外语类)、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艺术类(一级学科):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教育学类(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英
语、医学综合。
各科类一门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东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